本帖最后由 老马驹 于 2013-3-6 17:55 编辑
请求、建议信息传到了父母官那里,并得到相关部门领导的回复,不要小看这一点,可也是“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精神的体现啊!水上事故多,泳人牢骚多。看来还是来点实的好,务实才有效果,才到位,并有某些可能。航母为广大泳人作出了榜样!
三年前吧,我也有过这种热情,只是因为当时表示支持的领导不知何因对此淡忘了,后来人也换岗了,也就不了了之了,我也再无精力和勇气去折腾了。虽是个遗憾,今天借楼主的帖,还是想把当时我的日记和信以及建议的意见晒给大家分享,希望对此等好事、善事、泳友们的开心大事能够异口同声。
2010年3月26日,星期五,多云到晴天,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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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靳局长带小何到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看望我,除谈病情和放化疗外 ,谈到游泳和水上志愿者救生之事,因他是市人大代表,有反映渠道。冬泳是一年四季泳,特别夏天在人们喜欢消暑的水域设立救生基地非常必要。他认为很好,可以作为提案。我准备写一情况交他后再说,他表示说好!……后用短信告大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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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局好!
关于成立武汉水上志愿者救援大队和在两江四岸沿线建立救生基地的事,也是一件关系民生的大事、好事,非常必要。政府也是希望把大武汉的溺亡事故降到最低,有人发起此善事,又有一批志愿者的义举,何乐不为?因此需要引起重視,给予充分肯定和相应支持。既支持了广大泳爱好者的健身活动,提高他们义举的积极性,同时对解决困扰武汉水上安全的问题又有了一条新途径。不仅是天大的好事,从形式上看也是“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在水文化方面的充分体现。不上演悲剧的两江四岸才是最美丽的江城景观!
靳局,我已将“有位很熟悉的领导是市人大代表”的信息传递给了相关泳友,他们都很高兴,请你帮助呼吁敦促一下,有时间我陪你到附近的几个“基地”现场考察一下。另,发起人是圣士翻译公司老总,在全市冬(游)泳界威望很高,曾被推举为北京奥运湖北地区火炬手,如有必要可联系见一面,或许对你的呼吁有更多的说服力。我以为此事在武汉应是一个新的创举,外地都走在武汉前面了。
靳局,拜托了。
马业定 2010.3.28
随信附的建议信:
关于冬(游)泳健身活动的一般情况 和成立武汉市水上志愿者救生大队的几点建议
×××××: 几年来,全民健身活动中的群众性游泳健身活动,在全市广泛开展,各游泳场馆(恒温)虽然一年四季泳者巨增,但绝大多数游泳爱好者仍选择长江、汉水和东湖的自然水域,尤其是冬泳爱好者全部选择自然水域,且发展呈递增趋势。近几年,两江四岸沿线及东湖周边基本形成冬泳者的固定“基地”,如汉江一线,上至古田,下至龙王庙;长江一线的鹦鹉洲至天兴洲,加上东湖,均有多支自发组织的冬泳团队一年四季坚持冬泳活动,全市大约有30余支队伍,人数在1200人左右,如含夏秋泳的爱好者应在2000人以上,年龄以50岁左右至60岁偏多,其中有不少游泳老手,还有一定救生经验。每年夏季溺水高发期被救的落水者均系他们所为,媒体也常有报道。 去年,市府为民办实事中,就有建造天然游泳池供更多的市民消暑一项,但是仍远远满足不了中心城区几百万市民的需求,更多的人还是选择就近的两江四岸水域游泳消暑。多年来,虽有学校、媒体的宣传教育,岸边多立有“游泳危险”,“禁止游泳”的警示牌,效果甚微,而每年还是溺亡事故不断,许多鲜活生命就此瞬间消失,据报去年为历年的高发年。对此,政府及相关部门还只是停留在宣传和劝导上,没有实质性的救助措施,甚至发生龙王庙刚建成开放不几天的天然游泳池,由于溺亡事故而关闭的尴尬局面。 禁而不止,措施不力是溺水事故高居不下的直接原因。我们了解,在外地的不少地方,都有广大冬泳爱好者在自然水域游泳健身固定的场所,同时这里又是救生基地,不仅建有游泳健身必须的更衣房和设施,救生设备也很齐全。常年坚持冬泳的冬泳队员,同时也是水上志愿者救生队的队员。他们经过简单培训都具备一定互助和救生技能。基地的房屋由江滩公园以租赁的方式提供使用,设施由队员自筹分摊,有专人轮流值守。武汉许多泳友经常参加外地的一些活动后,很赞赏他们的健身环境和救生理念,也非常羡慕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部门的积极支持,对比武汉就很有点“那个”了。分布在武汉两江四岸和东湖周边的冬泳队伍很寒碜,游击式的没有一个“家”,偶遇溺水事件也只能尽力而为了,如果现场配有救生设备,又有组织的志愿者分担的责任,情况就可能大不一样!去年10.24荆州长江大学9名大学生自救溺水被在附近进行冬泳活动的冬泳队员救起6人,在全国影响非常之大,也在武汉冬泳界产生很大反响。近网上有一关于成立“武汉市水上志愿者救生大队”的召集帖,就得到广泛响应,现正在前期筹备,待正式成立后,挂靠市体育局或市红十字会,大队的救生具体责任区分布在两江四岸和沿湖各基地,但目前的突出问题是,各基地还没有固定的场所,救生也就没有明显标志,因此建议: 1、希望政府对冬泳爱好者自发组织成立“武汉市水上志愿者救生大队”的行为给予充分肯定和积极支持,并敦促相关部门尽快予以正式批复和指导,以便“水上志救队”尽早开展工作,特别对今年夏季的溺水高发期的救生工作有所作为。 2、商议水务局江滩管理办公室和东湖风景管理区,在不影响景区观瞻的前提下,帮助或允许在各冬泳队游泳的固定场地,搭建砖混更衣房或活动板房,作为基地的固定场所,作为溺水事故救生点。 3、建议固定场所的建筑可由景区以出租的方式提供给冬泳队管理使用,活动板房可联系赞助单位建造,或由泳友们分摊费用自建自管。固定场所的设计做到与江滩景区协调一致,并具一定特色。(现在沿江一线也有冬泳队员自己搭建的简陋更衣房,很有点象城乡结合部乱搭盖的违章建筑,有的象农村畜圈、茅房,有碍观瞻。) 4、冬泳救生基地原则上由景区办公室统一管理。冬泳救生队负责其周边的环境卫生,有问题及时互相通报,协商解决;重大问题提请政府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退休干部:马业定 2010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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