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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龙老道 于 2013-10-6 20:09 编辑
百花齐芳 发表于 2013-10-5 21:09 ![]()
南纪门 发表于 2013-10-5 16:07:28
无理由封杀,理解万岁!
我在第一页的建议中,已把惯用的'封杀'改为'撤销',进网如同进剧院,一票进一人,多于一人不许进入,进网一人只能用一个ID,多于一个ID,管理員有权将其撤销,若将其说成'封杀',就不对了
趙某有一个主ID叫長作霖,还有非常多的其他ID[庞大马甲群],管理员若将主ID長作霖撤销了,说严重些叫'封杀'还说得过去[现已解封],而将其他马甲撤销怎能说'封杀'呢,要说理由也不难--違规马甲,灌水马甲,恶意马甲,捣蛋马甲--等可以吗?就像把旡票进剧院的人被管理员请出去,並未把他们当罪犯,更不会'杀'哪,为什么非要看得多么严重!
再说明白些:我反对管理员不说理由封好人,删好帖子,並不反对管理員撤销違规马甲,请不要把两者混为一谈
我沒有本亊识别马甲,但我相信小李飞刀与管理员经过長時间调查研究所認定長作霖的马甲至少有90%是对的
我也希望慎重些,不要把其他人的主ID当長作霖的马甲而被封杀,若有这事不但要解封,还应道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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