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716航母 于 2014-10-14 23:46 编辑
716航母总结性评论:
维护“职业道德”是每个公民的本分,抵制邪恶需要正气!更需要勇气!“和稀泥”对劝导“为人善良”并没有什么好处?
“喜剧”也好,“闹剧”也罢,善良和邪恶各自去评说吧!最终还是要以“健康快乐,和谐幸福!”为目的!
提议此次渡江活动的戴振林老先生及广大游泳爱好者非常感谢多家媒体的正面报道!非常感谢海事部门人员积极参入长江救助行动!
此次报道中强调的:“集体渡江活动必须上报海事等部门审批方能进行 ”及“报备”如果是真实的,那么,武汉市的民间自发“集体渡江活动”每年起码有几十次,一年四季轰轰烈烈,其中的“元旦冬泳日渡江”、“龙抬头吉日渡江”、“纪念三八渡江”、“庆祝五一渡江”、“六一老顽童红领巾渡江”、“纪念八一爱国杨威渡江”、“重阳节民俗日渡江”、“十一国庆节纪念日渡江”、“双十节纪念辛亥革命爱国渡江”、“1111光棍节渡江”、“美女节渡江”、“保钓爱国声援渡江”、“12.26纪念毛主席诞辰日渡江”等等都是在长江沿线的武昌汉阳门和钢城等地进行,渡江活动经常被武汉市各类新闻媒体正面报道。实际上他们渡江是为了强身健体,是全民健身运动的排头兵,冬泳人的优秀的意志品质激发和带动的“江城”武汉体育运动的普及和发展。武汉市有关对水上安全负责的部门积极正面引导,加强了一些安全力度和措施,效果很好,武汉的游泳人素质也比较高,采取了很多的安全防范和保护措施,渡江者对航道的影响不大,“高度观察,相互提醒,各行其道,主动避让”的人同船默契配合基本上达成心灵共识。江面的船舶倒是渡江者最大的安全隐患,渡江者日趋理智化,不会随意把自己的生命当儿戏。有关数据显示,渡江者在江面的的安全事故极低,极少数的遇难者几乎都无法找到“肇事船舶”,也无法追究责任和索赔,因此,海事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渡江者的救助力度刻不容缓。目前,绝大多数渡江者是“武汉市7.16武汉市国际渡江节的”的精英。几十年来,他们的“集体渡江活动”难道海事部门和水上公安部门就不知道吗?知道!
实际上湖北省海事部门、武汉市海事部门、武汉市水上公安部门的作为业绩是特别大的,功劳显著!市水上公安局为武汉市长江沿线22处冬泳基地建立的“帐篷基地”(由“生命阳光”志愿者水上救援大队救生员进行安全值守)制作温馨提示牌有目共睹,“湖北省应急办”和“中国海事湖北省救助培训基地”(地点武汉黄陂)为游泳和冬泳爱好者的安全技能培训提供无偿服务,在“水上救助培训”和“长江救助”措施及实战培训演练等方面为付出了极大的心血!他们在武汉冬泳者中培训了大量海事志愿者应急救助人员。
按照“武汉民俗”及“传统习惯”进行民间自发渡江活动由来已久,志愿者水上应急救助行动无可非议。
如果事情搞复杂了,老百姓什么样的户外风险运动都搞不成!都按强硬要求进行“报备”,干瞪眼由“嚼舌者”去歪掰。如果没有那些“渡江精英”,“武汉市7.16武汉市国际渡江节的”肯定会降低水平,烟熄火息,弱不禁风。“平时不练兵,战时能打仗吗?”,“不到长江进行实战演练能够有好的渡江队伍吗?”
再说回来,海事部门的救人事迹需要大力宣传。
吹一吹也是应该的,有关人员绝对不能借机进行虚假宣传,不实事求是,好大喜功。必须坚守“职业道德”,更不能为了“业绩”而利用“大量的专业宣传班子”向全国各地的各类新闻媒体去无限渲染武汉人的负面新闻,夸大数据高调张扬,更不应该用诽谤侮辱性的文字,引发公愤。长江救助是应该做的事,那么多的志愿者都在默默无闻地做。切记:害人者必害己!不要因为一年无事报,一事人人晓。把记者牵连进去会让他们“丢饭碗”的,“动静太大”把江面上的人都吓跑了就无事可做,有人会失业的。
我们要告诉那些“老爷们”冬泳人不会“玩笔杆子”?但是,冬泳人不是 “脑 残哥”,冬泳人的尊严不容践踏!!“吃柿子不要专门找软的捏”!
如果现在对失真虚假的负面报道不进行坚决抵制,今后对渡江的冬泳人的反面宣传报道将会越来越多,此次以通讯员刘娟为主的这次报道由于“失真虚假”造成的社会危害性极大,影响正常的社会风气,对志愿者的心理打击严重,全城议论纷纷,许多读者一看就感觉有虚假的成分,很多对此事件模棱两可的怀疑中打电话找当事人求证。不得不专门发个全面介绍的帖子以正视听。
民间渡江“报备”可能成功吗?可想而知!老百姓还能“玩什么玩”?今后的正面宣传还会有媒体敢报道吗?
媒体高人提示:一如既往,该干嘛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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