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716航母 于 2015-9-4 22:19 编辑
《武汉长江救援志愿队章程》中存在严重问题
“武汉长江救援志愿队”的正确理论需要认真研究后才能确定,按理说,正规的文件应该是极为严谨的,作为《章程》文件一定要正确,这是具体实施行动的纲领性文件,对会员单位和会员起到决定性的指导作用,尤其是主导思想不能出现错误,人命关天。正式文件需经专家审核,再通过筹备大会讨论后进行认真修改, 最后才能在会员大会上宣布通过。否则,背离科学程序管理,就会出现问题多多。本来是如日中天的“事业”,全国轰动,媒体宣传铺天盖地报道,荣誉蒸蒸日上。大伙热火朝天,潮气蓬勃,“千人志愿者合影”信心满满,对正能量的文件没有怀疑。没有看到《章程》下发,这还是在“会员大会”上用长焦机相拍摄到的,结果在无意中回头翻看照片发现《章程》,就发现了这么多的疑问:
1、《章程》第二条,“由热爱公益事业的户外游泳运动爱好者、志愿人士自愿组成…… ”。科学地讲:“武汉长江水上救援志愿者” 主力队员是通过严格水上救生培训,并能够进行“户外公开水域溺水实战性救助”的志愿者救生员,其他的志愿者游泳爱好者队员进行岸上预防性救助、利用器材救援、服务、值守、巡视、劝告、报警、宣传等行动。
2、“预防性救助”是水上科学救生理论中最重要的措施,其救助效果比“实战性救助”(溺水救助)获得的成果高出成百上千倍。实际情况显示,志愿者在进行公益值守时,绝大部分时间是在进行“预防性救助”。真正做好了“预防性救助”措施,“实战性救助”(溺水救助)发生的概率微乎其微。《章程》第二条强调的是“ 紧急救援志愿服务 ”(“实战性救助”),而这只是在发现溺水事件后采取的救助行动,没有确定最为重要的“预防性救助”措施放在首位。想一想“无动于衷地眼睁睁等着别人发生了溺水事故后,再去救,有那么伟大的志愿者吗?”完全不符合正常的逻辑。
3、《章程》第三条,“武汉长江救援志愿队”的宗旨是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是“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以及下属的“湖北省志愿者协会”(前称为“湖北省青年志愿者协会”)奉行的准则和秉承的志愿者精神,Logo设计确定以V作心形图案而内部张开的左手掌酷似和平鸽。“武汉长江救援志愿队”作为独立法人,完全采用了“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志愿者精神8个字,这存在申报注册问题,同时,应该统一使用合法的Logo图形符号和标准字体、标准颜色、徽标、旗帜、服装等。而目前“武汉长江救援志愿队”各分队使用的旗帜没有Logo图形符号,不知作何解释?
4、《章程》第三条,“为湖北及周边地区…服务”?是在武汉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团体性质: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社会组织”,何以能够为全省及周边九省的“户外水上运动提供公益救援服务”?服务范围扩大了,为什么不到“湖北省民政厅”登记注册呢?这是不现实的。准确的讲:“武汉长江救援志愿队”应该是由各分队所辖区域志愿者为武汉市长江沿线、汉江支流、市区公开水域提供预防性救助和溺水事故应急性公益救援服务,各基地志愿者主要在自己的活动区域进行公益救援服务。还有,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中,“对东湖和其它娱乐场所的水上运动能够长期无偿地提供公益救援服务吗?”《章程》条款中确定能够做的事情,一定要能够做得到。
5、《章程》第三条,“积极参 与 自然灾害、城市救援等其 他 公益救援及宣传服务”,其一、文字中含有错别字,章程条款不严谨。其二、文字上扩大了救灾和救援范围,脱离水上救援专业强项。除水灾以外,其它跨行业救灾操作无专业人员、无专业知识、无国家职业资质证书、无技术条件、无专业救援设备、无后勤保障,“隔行如隔山”,如何参入“城市救灾”?这有可能造成外行盲目行动而扩大灾害的损失。其三、“武汉长江水上救援志愿者”不具备扑救所有灾害的能力。只有在国家需要的时,征求志愿者个人同意后,方可“参入对灾害的有限救援”,不存在“积极”与“非积极”的问题。其四、如此《章程》条款,将“武汉长江水上救援志愿者”深入“多类救灾项目”,目标不专一,加重了无私奉献志愿者的危险程度,发生意外伤亡事故的责任和损失由谁来承担?如果有更多的精力、能力、条件可申请注册“武汉自然灾害救灾志愿队”、“武汉城市灾害救灾志愿队”、“武汉其它公益救灾志愿队”。
6、《章程》第三条,“ 发起组建全省救灾联盟 ”的文字不准确,不知“武汉市志愿者救灾联盟”成立了没有?如果是“发起组建全省志愿者水上应急救援联盟”也不大可能,因为,这应该是“湖北省志愿者协会”去做的事情。超越行政管理权限的事情,是做不好的,也做不了的。这可能涉及到《行政法学》中的相关问题?
7、《章程》第三条,“促进中国紧急救援事业的发展”目标太大,好高骛远,不切实际。“中国紧急救援事业的发展” 果真是兴旺发达,国家就是千疮百孔的时候了。再说,中国紧急救援水准体现在国家实力上。如果是“促进中国预防性水上救援事业的发展” 还基本上说得过去。 在两种救援方式中, 最为重要的是“预防性救助”措施的落实,而在溺水事故“实战性救助”中采用科学方式进行应急救援行动时,以人为本,志愿者救生员仍然要有自我安全防范的心理准备和保护性措施,确保自身安全,如果自身的安全都保护不了,谈何救助别人。“什么样的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进行‘奋不顾身’、‘舍己救人’、‘舍生忘死’、‘舍生取义’、‘舍己为人’行动”,在前面的研究中已经论述,在行动中一定要保持清新的头脑。应急救援行动中尽可能将人员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以上仅仅是《武汉长江救援志愿队章程》第二、三条存在的疑问,其它就不用说了。这份文件从文笔风格上看上去是一个人起草后“紧急打印”的,起草《章程》文件生搬硬套,任意发挥,错误太多,目不忍睹,文字方面出现问题进行紧急救援处理是免不了的。时代宣传上迫切需要无私奉献的志愿者精神,但是,在这个节骨眼上“掌舵者”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彰显大将风度,发挥集体智慧,将“武汉长江救援志愿队”品牌打造成让国人真正仰慕的品牌,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如果有人问“武汉长江救援志愿队”队员知晓本队《章程》吗?有合法注册的队员(会员)证件吗?队徽是什么?万一没有一个人能够回答出来就麻烦了,建议相关人员以高度的责任心对《章程》中存在的问题及错误予以高度重视,对确实存在的问题要想尽办法纠正错误。然后才能抓紧时间开始办理队员(会员)入队(入会)手续。
队员表格名称: 《武汉长江救援志愿队队员申请(登记)表》 或者是 《武汉长江救援志愿队队员报名表》 要依据注册全称名称,不要漏掉在注册登记时添加的“武汉”二字。如果是用《长江救援志愿队队员申请(登记)表》或者是《长江救援志愿队队员报名表》都不规范。要做到:学法、知法、懂法、遵法、用法、守法。
尽善尽美,尽力而为,为武汉市人争光到底!
2015年8月19日 “716航母”研究探讨供参考,就事论事,最终需反复修改确定正确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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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长江救援志愿队“716航母”探讨户外公开水域科学救生理论》(点击查看3页36楼图文资料) |